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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-政策在线兑现-枞阳县人民政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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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 副县长方勤俭上线“行风热线”

时间: 2021-12-14 

嘉宾: 方勤俭、鲍根胜、许卫武、吴福彬  

枞阳,古称宗子国 ,隶属于安徽省铜陵市,地处安徽省中南部,长江北岸,大别山之东南麓,北纬30°38′~31°05′,东经117°04′~117°35′。西以白兔湖、菜子湖与桐城市共水;西南一隅与安庆市宜秀区、迎江区毗邻;北与芜湖市无为县、合肥市庐江县两县接壤;东与铜陵郊区交界,南与池州贵池区隔江相望。枞阳县属亚热带温润季风气候,全年四季分明、气... 查看更多+
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
铜政办〔2021〕20号
发布时间:2021-11-16 11:17  作者/来源: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  

铜政办〔2021〕20号

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畜牧业

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

县、区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,各有关单位:

  为加快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,全面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,根据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皖政办〔2021〕5号)精神,经市政府同意,现就我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,提出如下实施意见。

  一、总体要求

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,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,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,坚持“市场主导、政策引导、防疫优先、绿色发展”基本原则,按照“做强生猪、稳定家禽、发展牛羊、兼顾特种”发展思路,推行“规模养殖、集中屠宰、冷链运输、冰鲜上市”发展模式,加快实施“四大行动”、构建“四大体系”,促进现代畜牧业加快发展。到2025年,肉蛋类总产、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万吨以上、80%以上和85%以上,到2030年分别达到8.3万吨以上、85%以上和90%以上。

  二、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速行动,加快构建现代畜禽养殖体系

  (一)优化养殖区域布局。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,科学布局畜禽养殖。江北地区重点发展生猪、鸡、鸭和牛羊养殖,江南地区重点发展蛋鸡、生猪和山羊养殖。(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,县、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。以下均需县、区人民政府落实,不再列出)

  (二)加快良种培育与推广。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技术团队,强化枞阳黑猪、枞阳媒鸭和安徽白山羊等种质资源保护,推动地方品种资源应保尽保,并合理开发利用。积极引进推广适应市场需求的畜禽新品种,满足市场供应,提高养殖效益。到2025年,主要畜禽品种良种覆盖率较2020年提高10%左右。(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三)提升畜牧业机械化、信息化水平。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,争取将养殖场(户)购置自动饲喂、环境控制、疫病防控、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纳入补贴范围。鼓励养殖企业进行设施设备自动化改造,促进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云计算、物联网等技术在畜牧业中的应用,提高圈舍环境调控、精准饲喂、动物疫病监测、畜禽产品追溯等智能化水平。支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电子档案,实行生产经营信息直联直报,实现全产业链信息化闭环管理。(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、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四)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。发展适度规模经营,积极培育养殖专业合作社、现代家庭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。鼓励畜禽养殖龙头企业与新型经营主体、中小养殖户紧密合作,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,形成稳定的产业联合体。到2025年,新增市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30家。(市农业农村局负责)

  (五)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。围绕畜禽种业、生物安全、饲草料和畜禽加工等领域,开展关键技术研究,实施一批科技计划项目。强化畜牧兽医技术队伍建设,依托省级生猪、家禽、牛羊等产业技术体系,加快新技术推广应用。鼓励支持龙头企业、社会化服务组织组建技术服务团队,提供实用科技服务。(市农业农村局、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三、实施能力建设筑基行动,加快构建现代动物防疫体系

  (一)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。依法督促畜禽养殖、贩运、屠宰加工等各环节从业者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,落实常态化防控关键措施。建立健全畜禽贩运和运输车辆监管制度,对运输车辆备案实施动态管理。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分类指导和技术培训,总结推广一批行之有效的防控模式。(市农业农村局、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二)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。落实各级人民政府防疫属地管理责任,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。建立健全重点区域和场点入场抽检、动物疫情信息报告制度,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和畜禽养殖场(户)分级管理。进一步提升口岸监测、检测、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,严厉打击收购、贩运、销售、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。(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公安局、市交通运输局、铜陵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三)组织实施分区防控制度。根据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要求,落实畜禽指定运输通道制度。开展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无疫场和无疫小区建设试点。推进动物疫病净化,以种畜禽场为重点,优先净化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。(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四)提高动物防疫监管服务能力。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,采取有效措施稳定、扩大基层机构队伍。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,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,推进市县两级动物疫病防控实验室建设。保障村级动物防疫员合理劳务报酬,支持执业兽医、乡村兽医开展动物防疫和疫病诊疗活动。(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委编办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财政局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四、实施屠宰管理升级行动,加快构建现代加工流通体系

  (一)提升畜禽屠宰加工行业整体水平。持续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,鼓励新建改建大型屠宰自营企业,加快小型屠宰场点关停并转。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,实施生猪屠宰企业分级管理。鼓励大型畜禽养殖企业、屠宰加工企业开展养殖、屠宰、加工、配送、销售一体化经营。(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二)加快健全畜禽产品冷链加工配送体系。引导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向养殖主产区转移,鼓励其建设冷库、低温分割车间等冷藏加工设施,配置冷链运输设备。规范活畜禽跨区域调运管理,完善“点对点”调运制度。倡导畜禽产品安全健康消费,鼓励发展畜禽产品电商和开设消费体验店,逐步提高冷鲜肉品消费比重。(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商务局、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三)强化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。实施市、县、乡三级畜禽产品检测能力提升工程,强化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。落实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,加大对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,并将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向社会公开。实施检打联动和行刑衔接,落实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。(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五、实施绿色畜牧发展行动,加快构建现代循环发展体系

  (一)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。大力推广“截污建池、发酵还田,一场一策、制肥还田,区域收纳、集中处理”的“3+N”路径模式。鼓励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农牧循环型畜禽养殖场(户),促进粪肥还田,加强农副产品饲料化利用。加大草山草坡改良和人工草地建植,因地制宜发展草食畜牧业。组织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计划(2021—2025年)。统筹推进病死猪牛羊禽等无害化处理,完善市场化运作模式,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助,完善保险联动机制。(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财政局、市生态环境局、铜陵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二)全面提升绿色养殖水平。推广空气过滤、封闭运行等工艺,控制养殖臭气排放。严格执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,依法加强饲料中超剂量使用铜、锌等问题监管。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,实施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和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。建立畜牧业绿色发展评价体系,推广绿色发展配套技术。(市农业农村局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三)加强畜牧业品牌建设。实施品牌培育行动,大力推进以绿色为主导的“三品一标”产品生产,培育皖南三黄鸡、安徽白山羊、枞阳媒鸭等特色优质畜禽产品品牌。力争到2025年,围绕禽肉、禽蛋等主要畜禽产品,培育在全国及长三角地区有影响力的畜牧业品牌2个以上。(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商务局、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六、保障措施

  (一)强化组织领导。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乡村产业振兴实绩考核,落实“菜篮子”市长负责制,明确责任分工,制定发展规划,强化政策措施。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,切实抓好政策支持、资金投入、技术支撑等措施落实。(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二)保障畜牧业发展用地。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优先保障。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、检验检疫、清洗消毒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养殖设施用地,可以使用一般耕地,不需占补平衡。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,必须恢复原用途。畜禽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,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,允许使用但须补划,面积控制在该项目设施农业用地总面积的10%以内,最多不超过20亩。加大林地对畜牧业发展的支持,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。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。鼓励节约使用畜禽养殖用地,提高土地利用效率。(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三)强化金融服务支持。将土地经营权、养殖圈舍、大型养殖机械和活体畜禽纳入可抵押目录,积极推动订单、保单融资。落实畜禽政策性保险,进一步拓宽畜禽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范围,满足差异化、特色化保险需求。(铜陵银保监分局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四)加大财政支持力度。加大市级现代农业资金支持畜牧业发展力度,安排资金支持畜禽保种场建设、生猪恢复生产等。县区要结合畜牧业发展规划,加大资金统筹支持畜牧业发展。落实畜禽规模养殖、畜禽产品初加工等环节用水、用电优惠等扶持政策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。(市财政局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
  (五)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措施。简化畜禽养殖用地取得程序以及环境影响评价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等审批程序,缩短审批时间,强化事中事后监管。(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)

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
2021年10月27日

  (此件公开发布)

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-政策在线兑现-枞阳县人民政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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