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购彩

枞阳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[1]-统计公报-枞阳县人民政府

手机购彩

信件编号 信件标题 信件类型 留言时间 回复时间

主题: 副县长方勤俭上线“行风热线”

时间: 2021-12-14 

嘉宾: 方勤俭、鲍根胜、许卫武、吴福彬

枞阳,古称宗子国 ,隶属于安徽省铜陵市,地处安徽省中南部,长江北岸,大别山之东南麓,北纬30°38′~31°05′,东经117°04′~117°35′。西以白兔湖、菜子湖与桐城市共水;西南一隅与安庆市宜秀区、迎江区毗邻;北与芜湖市无为县、合肥市庐江县两县接壤;东与铜陵郊区交界,南与池州贵池区隔江相望。枞阳县属亚热带温润季风气候,全年四季分明、气... 查看更多+
枞阳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[1]
发布时间:2017-10-13 11:20  作者/来源:县统计局   
 

枞阳县统计局

2017414日)

2016年,全县人民在县委、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,攻坚克难,真抓实干,特别是面对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和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,仍然保持了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,实现了“十三五”良好开局,为打造“四个枞阳”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一、综  

初步核算,全年生产总值(GDP[2]205.4亿元,按可比价格计算,比上年增长7.8%。分产业看,第一产业3增加值34.8亿元,增长2.8%;第二产业增加值102.4亿元,增长8.2%;第三产业增加值68.2亿元,增长9.8%。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7.5:54.9:27.6调整为16.9:49.9:33.2,其中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3.5%。人均GDP 21216元,比上年增加1042元。

全年城镇实名制新增就业人数0.47万人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0.04万人。

二、农 

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9.0亿元,比上年增长2.6%;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5.8亿元,增长3.0%全年粮食种植面积9.79万公顷,其中稻谷种植面积8.55万公顷。棉花种植面积0.54万公顷。油料种植面积2.10万公顷。蔬菜种植面积0.68万公顷。

2016年主要农产品产量

产品名称

单 位

绝对值

比上年增长(%

粮食

万吨

47.82

-5.20

油料

万吨

4.24

-0.04

棉花

万吨

1.01

-0.02

蔬菜及食用菌

万吨

14.83

2.61

全年粮食总产量47.82万吨,比上年下降5.20%。全年油料产量4.24万吨,下降0.04%。棉花产量1.01万吨,下降0.02%。蔬菜及食用菌产量14.83万吨,增长2.61%

全年肉类总产量4.36万吨,比上年增长0.85%。禽蛋产量3.05万吨,下降0.44%。水产品产量8.80万吨,增长2.09%

年末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51.80万千瓦,比上年增长4.2%。农用拖拉机1.78万台,增长3.3%;农用运输车0.11万辆,下降18.3%。全年化肥施用量(折纯)3.76万吨,下降1.1%

三、工业和建筑业

年末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215户。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89.3亿元,比上年增长8.7%,其中,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84.4亿元,增长9.1%工业经济发展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0.3%,拉动GDP增长3.9个百分点。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完成总产值28.0亿元,增长7.6%

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442.51,比上年上升5.54个百分点。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8.5亿元,增长4.6%;实现利润总额17.2亿元,下降18.6%

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完成增加值13.6亿元,比上年增长5.1%

四、固定资产投资

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213.3亿元,比上年增长11.1%。其中,工业投资92.2亿元,下降5.5%。分产业看,第一产业投资5.2亿元,下降19.0%;第二产业投资92.2亿元,下降5.5%;第三产业投资115.8亿元,增长31.8%

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26.6亿元,比上年增长6.6%。商品房销售额11.9亿元,增长125.8%

五、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

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1.4亿元,比上年增长12.5%。其中,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14.1亿元,增长24.3%

全年进出口总额4049万美元,比上年增长68.1%。其中,出口3411万美元,增长92.5%;进口638万美元,增长0.4%

全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3302万美元,比上年增加3123万美元。

六、交通和邮电

全年交通运输、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5.9亿元,比上年增长3.7%

全年旅客运输量801.5万人,货物运输量1459万吨。旅客运输周转量40992万人公里,货物运输周转量321710万吨公里。 全年港口货物吞吐量2123万吨。

年末全县机动车拥有量65.98万辆,比上年增长15.7%。年末民用汽车拥有量72.14万辆,增长11.0%。年末民用轿车拥有量81.90万辆,增长17.0%

全年邮电业务总量3.50亿元,比上年增长1.36%。其中,邮政业务总量0.96亿元;电信业务总量2.54亿元。年末本地固定电话用户4.91万户;移动电话用户37.37万户;年末计算机互联网用户6.77万户。

七、财政和金融

全年财政收入12.55亿元(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4万元),比上年增长10.1%。其中,税收收入9.75亿元,增长9.8%。地方财政收入8.35亿元,增长8.7%。财政支出36.62亿元,增长15.3%,其中民生支出32.35亿元,增长15.6%,占财政总支出比重达88.3%。从重点支出项目看,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长12.7%,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3.2%,城乡社区支出增长82.9%,科学技术支出增长0.9%,教育支出增长5.1%

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为327.88亿元,比上年增长14.2%。其中,住户存款余额264.61亿元,增长11.2%。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96.33亿元,增长18.9%

八、教育和科学技术

年末全县有普通中学42所,当年招生1.28万人,在校学生4.02万人,毕业生1.44万人;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3所,当年招生数0.43万人,在校生0.59万人,毕业生0.14万人;小学140所,当年招生0.48万人,在校生3.60万人,毕业生0.79万人;幼儿园59所,在园儿童1.29万人。

2016年全县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

 

 

 

单位:万人

 

招生数

在校生数

毕业生数

中等职业教育

0.43

0.59

0.14

普通高中

0.48

1.60

0.56

初中阶段

0.80

2.42

0.88

小学

0.48

3.60

0.79

全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家,全县拥有高新技术企业12家。全年专利申请量861件,专利授权量160件。其中,发明专利申请量575件,发明专利授权量49件。全年签订各类技术合同46项,技术合同成交额560万元。

九、文化、卫生和体育

年末全县有文化馆1个,乡镇综合文化站22个,公共图书馆1个,博物馆(含民营博物馆)2,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,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处,广播电台1座,调频转播发射台1座,电视转播发射台3座。年末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8.2%,年末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8.2%。全年出版报纸1种,总印数1.1万份;期刊(杂志)1种,总印数2.3万份。年末全县共有各级档案馆2个,馆藏档案资料15.6万卷(件、册),库馆总建筑面积1777平方米。

年末全县共有医疗机构(含诊所、卫生室)309个,其中医院7(5所民营医院)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87个、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个、其他卫生机构11个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,乡镇卫生院21个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30个、村卫生室236个。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,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、专科疾病防治院(所、站)1个、妇计中心1个、卫生监督所(中心)1个。全县卫生技术人员2043人,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354人,注册护士1126人。乡村医生798人。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688张,其中医院、卫生院床位2478张。全县全年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101.40万人次。

全年发展二级裁判员16人,三级裁判员20人,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111人。全县有体育场馆2个。全年共举办百人以上体育健身活动14次,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总人数35万人次。

十、人口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

年末全县户籍人口 97.00万人。其中,城镇人口20.63万人,乡村人口76.37万人。据卫计委统计,2016年,全县全年人口出生率11.58‰,比上年上升1.61个千分点;死亡率4.11‰,上升0.11个千分点;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7.47‰,上升1.50个千分点。

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90元,比上年增长9.7%。全县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965元,增长2.3%。全体居民恩格尔系数935.6%,比上年下降0.9个百分点。

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71元,比上年增长7.4%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753元,增长3.0%。城镇常住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4.5%,比上年下降2.1个百分点。 

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90元,比上年增长10.2%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200元,增长8.8%。农村常住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3.7%,比上年下降2.8个百分点。

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3.85万人;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9.26万人,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为3.15万人;参加工伤、生育、失业保险人数分别为2.26万人、2.35万人和1.89万人。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52.46万人。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81.97万人。

年末全县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0.53万人,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2.06万人。年末全县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23个,拥有床位3310张,供养人员348人。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2236万元。年末,全县建立各类社区服务设施1582个,社区从业人员1653人。

 

注:[1]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。

[2]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、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,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。

[3]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和行业实行相对分离的划分标准,第一产业指农林牧渔业(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),第二产业指工业(不含开采辅助活动,金属制品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)和建筑业,第三产业指除第一产业、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。

[4][5]2011年国家统计制度改革,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,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和房地产。

[6][7][8]机动车拥有量、民用汽车拥有量和民用轿车拥有量由县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统计。

[9]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性支出的比重。

 

枞阳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[1]-统计公报-枞阳县人民政府

手机购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