枞阳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
统计公报[1]
枞阳县统计局
(2018年4月17日)
2017年,全县人民在县委、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九大精神,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,锐意进取,攻坚克难,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着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,保持了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。
一、综 合
初步核算,全年生产总值(GDP)[2]240.8亿元,按可比价格计算,比上年增长7.1%。分产业看,第一产业[3]增加值33.9亿元,增长3.3%;第二产业增加值130.3亿元,增长7.5%;第三产业增加值76.5亿元,增长8.2%。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6.9:49.9:33.2调整为14.1:54.1:31.8,其中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8.1%。人均GDP 24792元,比上年增加3576元。
2017年全县生产总值及增速 | ||
指 标 | 绝对数(亿元) | 比上年增长(%) |
地区生产总值 | 240.76 | 7.1 |
其中:第一产业 | 33.92 | 3.3 |
第二产业 | 130.29 | 7.5 |
第三产业 | 76.55 | 8.2 |
其中:农林牧渔业 | 34.92 | 3.5 |
工业 | 115.80 | 7.9 |
建筑业 | 15.10 | 4.9 |
批发和零售业 | 6.03 | 6.8 |
交通运输、仓储和邮政业 | 6.37 | 6.0 |
住宿和餐饮业 | 5.03 | 6.7 |
金融业 | 8.63 | 14.3 |
房地产业 | 7.33 | 5.4 |
其他营利性服务业 | 14.32 | 14.8 |
其他非营利性服务业 | 27.23 | 4.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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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农 业
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7.5亿元,比上年增长3.5%;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4.9亿元,增长3.5%。全年粮食种植面积9.79万公顷,其中稻谷种植面积8.55万公顷。棉花种植面积0.54万公顷。油料种植面积2.10万公顷。蔬菜种植面积0.69万公顷。
全年粮食总产量49.02万吨,比上年增长2.52%。全年油料产量4.33万吨,增长1.99%。棉花产量1.01万吨,下降0.08%。蔬菜及食用菌产量14.87万吨,增长0.27%。
全年肉类总产量4.37万吨,比上年增长0.10%。禽蛋产量3.06万吨,增长0.27%。水产品产量8.91万吨,增长1.25%。
年末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51.77万千瓦,比上年下降0.07%。农用拖拉机1.79万台,增长0.68%。全年化肥施用量(折纯)5.18万吨,下降1.52%。
三、工业和建筑业
年末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[4]240户。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115.8亿元,比上年增长7.9%,其中,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.0%。工业经济发展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1.5%,拉动GDP增长3.6个百分点。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完成总产值39.0亿元,增长35.6%。
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448.07,比上年上升5.56个百分点。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8.6亿元,增长4.7%。
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完成增加值15.1亿元,比上年增长4.9%。年末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35家。
四、固定资产投资
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[5]253.9亿元,比上年增长19.1%。其中,工业投资109.2亿元,增长18.4%。分产业看,第一产业投资8.6亿元,增长65.2%;第二产业投资109.7亿元,增长18.4%;第三产业投资135.7亿元,增长17.1%。
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22.3亿元,比上年下降16.0%。商品房销售额15.7亿元,增长32.7%。
五、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
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.4亿元,比上年增长12.5%。其中,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15.7亿元,增长16.8%。
全年进出口总额3365万美元,比上年下降16.9%。其中,出口2313万美元,下降32.2%;进口1051万美元,增长64.7%。
全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3635万美元,比上年增长10.1%。
六、交通和邮电
全年交通运输、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6.4亿元,比上年增长6.0%。
全年旅客运输量849万人,货物运输量1557万吨。旅客运输周转量43386万人公里,货物运输周转量343264万吨公里。 全年港口货物吞吐量2209万吨。
年末全县机动车拥有量[6]6.64万辆,比上年增长21.1%。年末民用汽车拥有量[7]2.26万辆,增长5.5%。年末民用轿车拥有量[8]2.05万辆,增长8.2%。
全年邮电业务总量3.84亿元,比上年增长9.67%。其中,邮政业务总量1.10亿元;电信业务总量2.74亿元。年末本地固定电话用户4.07万户;移动电话用户41.23万户;年末计算机互联网用户8.46万户。
七、财政和金融
全年财政收入13.81亿元,比上年增长10%。其中,税收收入10.58亿元,增长8.6%。地方财政收入8.72亿元,增长4.5%。财政支出38.99亿元,增长6.5%,其中民生支出34.40亿元,增长6.3%,占财政总支出比重达88.2%。从重点支出项目看,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长2.6%,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14.3%,城乡社区支出增长191.8%,科学技术支出增长5.0%,教育支出增长9.8%。
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为375.80亿元,比上年增长14.6%。其中,住户存款余额288.32亿元,增长9.0%。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18.91亿元,增长23.4%。
八、教育和科学技术
年末全县有普通中学41所,当年招生1.18万人,在校学生3.84万人,毕业生1.40万人;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3所,当年招生数0.40万人,在校生0.56万人,毕业生0.43万人;小学138所,当年招生0.49万人,在校生3.36万人,毕业生0.72万人;幼儿园59所,在园儿童1.31万人。
2017年全县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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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单位:万人 |
指 标 | 招生数 | 在校生数 | 毕业生数 |
中等职业教育 | 0.40 | 0.56 | 0.43 |
普通高中 | 0.45 | 1.47 | 0.58 |
初中阶段 | 0.73 | 2.37 | 0.81 |
小学 | 0.49 | 3.36 | 0.72 |
年末全县拥有高新技术企业11家。全年专利申请量610件,专利授权量127件。其中,发明专利申请量439件,发明专利授权量27件。全年签订各类技术合同51项,技术合同成交额607万元。
九、文化、卫生和体育
年末全县有文化馆1个,乡镇综合文化站22个,公共图书馆1个,博物馆(含民营博物馆)2个,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,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处,广播电台1座,调频转播发射台1座,电视转播发射台3座。年末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8.2%,年末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8.2%。全年出版报纸1种,总印数70万份;期刊(杂志)1种,总印数1.2万份。年末全县共有各级档案馆2个,其中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39.24万卷(件、册),综合档案馆库馆总建筑面积4799平方米。
年末全县共有医疗机构(含诊所、卫生室)314个,其中医院8个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85个、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个、其他卫生机构17个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,卫生院21个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28个、村卫生室236个。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,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、专科疫病防治院(所、站)1个、妇幼保健院(所、站)1个、卫生监督所(中心)1个。全县卫生技术人员2122人,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334人,注册护士1206人。乡村医生和卫生员769人。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787张,其中医院、卫生院床位2577张。全县全年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234.78万人次。
全年发展二级裁判员20人,三级裁判员30人,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130人。全县有体育场馆1个。全年共举办百人以上体育健身活动15次,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总人数40万人次。
十、人口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
年末全县户籍人口 97.21万人,常住人口85.9万人。据卫计委统计,2017年,全县全年人口出生率12.37‰,比上年上升0.79个千分点;死亡率5.05‰,上升0.94个千分点;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7.32‰,下降0.15个千分点。
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46元,比上年增长9.4%。全县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896元,下降0.7%。全体居民恩格尔系数[9]为34.4%,比上年下降1.2个百分点。
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37元,比上年增长8.5%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913元,增长7.9%。城镇常住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3.5%,比上年下降1.0个百分点。
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14元,比上年增长9.1%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609元,下降7.2%。农村常住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2.3%,比上年下降1.4个百分点。
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4.05万人;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0.12万人,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为3.00万人;参加工伤、生育、失业保险人数分别为2.27万人、2.02万人和1.96万人。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51.61万人。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80.47万人。
全县年末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0.43万人,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2.45万人。年末全县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23个,拥有床位3310张,供养人员347人。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919万元。年末,全县建立各类社区服务设施1809个,社区从业人员1645人。
注:[1]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。
[2]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、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,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。
[3]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和行业实行相对分离的划分标准,第一产业指农林牧渔业(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),第二产业指工业(不含开采辅助活动,金属制品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)和建筑业,第三产业指除第一产业、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。
[4][5]2011年国家统计制度改革,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,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和房地产。
[6][7][8]机动车拥有量、民用汽车拥有量和民用轿车拥有量由县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统计。
[9]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性支出的比重。